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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福建税务全国税收调查指南

2020-07-21

尊敬的纳税人:

2020年的税收调查就要开始了!全国税收调查是服务财税改革、加强财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。近年来,税收调查为税收政策制定提供了扎实的数据支撑,与国家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和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息息相关。今年税收调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:

一、调查范围

全国税收调查名单由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,调查对象以独立缴纳或预缴增值税的企业为主。调查对象分为重点调查企业和抽样调查企业两类。其中:重点调查企业包括重点税源监控企业、加工贸易企业等;抽样调查企业采用非同比分层等距抽样方法确定。今年我省参与调查的企业共17153户。 

二、调查内容

本次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、财务状况、生产经营情况,主要涵盖在被调查企业需填报的四张报表中,即信息表、企业表、货物劳务表和企业生产经营调查问卷四张报表。调查期间为2019年度。基于疫情防控、税费优惠、创新驱动等政策供给需要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对2020年税收调查指标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。与往年相比,主要有以下变化:

一是新增1项指标。为进一步细化企业留抵退税的情况,企业表新增了其中项“本年收到的期末留抵退税额”。

二是调整、删除了68项指标。为适应改革形势,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和便于统计,调整指标46项,删除战略新兴产业和“三新”经济的相关指标22项。

三是修改调查问卷内容。将 “减税降费”政策实施效果调查问卷修改为企业生产经营调查问卷,主要反映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,包括产能、资金、经营销售、当前订单、经营预期和税费优惠感受等五个部分,目的是为了在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倾听了解纳税人客观、真实声音,进而不断完善优化相关政策。

三、调查方式

本年税收调查全部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。网上直报系统具有“读入征管数据”功能。该功能可通过提取金三系统纳税申报数据,自动完成税收调查报表中一半以上指标数据的填报,纳税人只需进行核对和修改,然后再补充填报其他数据,即可完成报表填报工作。

四、填报要求

◆调查企业应在7月上旬前完成调查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。具体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。

◆纳税人应先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财务报表报送,再开始填报税收调查报表。

◆数据填报需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注意填报数据的单位为千元。

◆总分机构填报要求

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、法人企业填写全部指标。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填写交纳的税费指标。

一是仅有总机构纳入调查范围时,税收及财务数据均须按照合并数据填报。

二是总、分机构同时列入调查范围时,总机构需填报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、合并报表财务指标及总机构就地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等税费指标,分支机构仅须填写分摊的企业所得税和就地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等税费指标。(如果超过两层总分机构同时纳入调查范围,参考两层总分机构填报要求,确保纳入调查范围的企业数据不重复。) 

◆各项指标填写口径请参考《2020年税收调查填报说明》,也可以在填报时点击表格单元格,参考批注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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